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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

部门负责人: 马兰娣 ( 处 长 )
电话:

0527-84204886 (处长室)
0527-84202303 (人事科)
0527-84202683 (师资科)

Email: rsc@sqc.edu.cn
主要职责:  

马兰娣(处长)

1 、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。

2 、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3 、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,全员聘任工作。

4 、协助院领导做好干部的任用、考核和调配工作。

5 、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工作。

6 、负责人才引进、录用、管理和教职工的调配工作。

7 、负责制定全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全院劳资工作。

8 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二、人事处各科主要职能

人事科:杨邦来 朱 凌 吴银利

1 、负责人事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年鉴工作。

2 、负责全院机构设置和定编的管理工作,制定教职工的年度补充计划。

3 、负责人才引进、录用、管理及教职工的调配工作。

4 、协助处长做好干部工作。

5 、负责全员聘任工作,办理有关手续。

6 、负责教职工的考核、评优及奖惩管理工作。

7 、负责教职工的请假审批手续及考勤管理工作。

8 、负责拟定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方案和全院劳资工作。

9 、负责全院的人事代理及人事档案管理,电子档案建设及及信息收集和处理,填报各类人事统计报表。

10 、负责全院工人考工定级、技师评聘管理工作。

11 、负责短期工的聘用和管理工作。

12 、办理教职工的离休、退休和退职等工作,做好退休人员管理。

13 、拟定有关方面的文件、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14 、负责处内文件通知等的接转、发布工作;接转、催办具结机要文件,对上述文件材料进行归档、管理。

15 、负责管理人事印鉴,审核各类来件用印,出具各类有关教职工证明等。

16 、办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师资科: 王菊 肖庆东

1 、 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2 、 负责拟定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, 协助人事科制定师资年度补充计划。

3 、 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及相关工作。

4 、 切实加强师资建设、师德建设。负责省、市、院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。

5 、 做好对系部的目标管理、工作任务书的签订等工作。

6 、 负责教师考核、评优及奖惩工作。

7 、 审核外聘、联建、兼职教师材料,办理相关手续。

8 、 协助人事科做好师资引进、录用、管理工作。

9 、 协助人事科做好教学科研系列岗位设置,人员聘任管理等工作。

10 、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。

11 、 负责教职工国内外进修、培训、访学、读研等工作。

12 、 负责教师继续教育、岗前培训工作。

13 、 负责编制教师花名册、教师工作手册。

14 、办理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

其它机构:党委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教务处 人事处 财务处 后勤处 学生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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